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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政劃撥 劃撥帳號:5039-4008 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長照協會
ATM匯款 匯款銀行:國泰世華銀行(代號013)永和分行/帳 號:0090-3500-5541/戶 名:社團法人中華長照協會
現金捐款 現金(現金袋)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會辦公室,請註明聯絡姓名、電話、住址等資料,以利本會開立捐款收據。
超商捐款 請於【中華長照協會官網】操作,可選擇超商條碼付款。
發票 於有提供電子發票的店家消費時,口述愛心碼「178856」(一起幫幫獨老),經店家輸入號碼即完成電子發票捐贈,亦可寄送紙本發票至本會。
1.依內政部公益勸募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,於勸募活動結束後,
勸募團體須將勸募字號之捐贈者之姓名、捐贈年月,捐贈財物及用途於本會網路徵信公開。
詳情請見我們的 捐款芳名錄
2.根據衛服部《公益勸募條例》(截錄)
第 2 條
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:
一、公益: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。
二、非營利團體:指非以營利為目的,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,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。
第 3 條
除下列行為外,基於公益目的,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 ,依本條例之規定。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:
一、從事政治活動之團體或個人,基於募集政治活動經費之目的,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。
二、宗教團體、寺廟、教堂或個人,基於募集宗教活動經費之目的,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。
第 24 條
有下列情形之一,經制止仍不遵從者,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、違規事實及其處罰;經再制止仍不遵從者,得按次連續處罰:一、非屬第五條規定之勸募主體發起勸募。二、勸募活動未經許可。三、勸募活動之許可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,仍為勸募活動。四、逾許可勸募活動期間,仍為勸募活動。前項罰鍰,於勸募團體或其他法人、團體,併罰其負責人或代表人,並公告其姓名。
如有任何問題,請至衛服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查詢
3.公益週記
請於週一至週五,早上9點至下午6點(中午12點至下午1點為休息時間)來電02-2928-0005,或e-mail至chxclc001@gmail.com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捐款的善心民眾,欲索取捐款紙本收據,請來電(02)2928-0005或來信chxclc001@gmail.com告知:
1.捐款人/公司單位
2.身分證號/統一編號
3.寄送地址
4.匯款後五碼或任何匯款明細(可拍照)
本會將在捐款隔月為您寄出捐款紙本收據,感謝您的耐心與包涵。
請來信至chxclc001@gmail.com或來電(02)2928-0005
由專人向您確認物資性質與數量,我們會根據所扶助老人的需求,以及倉儲空間是否足夠來考量是否接受物資捐贈。